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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先,不得不說這本書的頭銜實在非常吸引人;在書店裡看到它的書腰-紐約時報十大好書、史蒂芬金十大選書、大西洋月刊年度圖書、Time年度小說第一、歐普拉讀書俱樂部選書、歐巴馬渡假讀物、衛報年度Top 10、英國電訊報年度小說、經濟學人選書、泰晤士報選書-就給人這書感覺是不得不看的感覺啊,然後翻了一下,感覺文字不是很難閱讀,結果正如同結果一樣,它在我手裡了。

  直到看完了這本書,我還是無法結論這本書到底好不好看,只能說由東方人的角度來看這本「美國小說」,其實是夾雜著各種感覺,例如迷惑、懷疑、不可置信、悲傷等。直接了當地說《自由》的敘事方式好了,我感覺它的文字量相當龐大、不甚精鍊;當然,一本六百餘頁的書不算是什麼負擔,但看這本書的過程,著實有好幾度想擱下不讀了,因為當《自由》呈現一件生活瑣事的時候,是採用反覆描述、反覆舉例以及再三強調的手法,我必須承認(當然並非很多人都排斥)這樣的方式實在非常扼殺我的腦細胞,並且愈讀愈悶,少了作為一本小說那種會讓人一直想翻下去的感覺。當你發覺作者開始在敘述某個事件時,你可以預料這一段、下一段、下下一段、甚或一直讀下去你會發覺兩頁後跟兩頁前的進度並無甚不同,這可就令人困擾了,因為當你想知道發生什麼事,或這件事帶來什麼後果時,結果意味著你還得看很久的冗長敘述......然後最後得到不怎麼別出心裁的答案。這個現象所造成的情形是,我用了很久時間才把《自由》看完,並且中間斷續多次,且中斷後沒有特別想把它拿來繼續讀下去的期待感。

  但看完這本書後,我一直在想這本書的定位到底是什麼?如果它是以寫作一本膾炙人口、令人拍案叫絕而忍不住一讀再讀的小說的話,那可以說是失敗了;但如果它是一本作為試圖描繪當代美國大眾心理的文學作品的話,那麼作者用這樣的筆法,也就不足為奇。

  《自由》講述的,是以佩蒂及沃爾特一家人為中心的生活故事,通篇平鋪直敘,從這些發生在美國平民家庭的故事中,引發讀者對「自由」定義的重新省思,並且作者以嘲諷的、無奈的、無力的口吻,一針見血地指出美國式的自由為「如果你沒有錢,你就會更加憤怒地緊抓住你的自由不放......你可以是個窮人,可是有一樣東西任何人都無法從你手上奪走,那就是你想怎麼糟蹋你的生活都可以的自由。」(頁420)這段話,算是總結了全書這些生活大小事;自由究竟為何?什麼樣的自由是適度的?什麼程度的自由反而使人抑鬱?當初那個人人都發美國夢的樂土,那個人人都稱羨其自由民主的聖地現在安在呢?最後,自由成了一個一無所有的人最後僅剩的財富、僅有的自尊,一種藉由揮霍自己生命來得證的自由。

  故事峰迴路轉的地方是從拉麗莎之死開始,拉麗莎的死改變了沃爾特;而雷的死改變佩蒂對家人的看法、對人生的態度和與子女的關係,最終,我想作者所要呈現的,是只有在寬恕和包容的大旗下,才會有真正的心靈上的自由的存在。

  《自由》與其說是作為一本小說,不如說它是基於對美國社會普遍的心靈空洞的考察。我在書腰上看到紐約時報書評「讀者想要的小說元素,這本書應有盡有」實在是不敢苟同,至少我就沒有注意到這本書哪裡有什麼特別值得注意的小說元素,因此要論定《自由》的價值,也許就端看讀者如何定位這本書的角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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