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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一篇文章居然已經是五個月前的事了。不過我可沒有忘記這裡,這裡就像是我的小花園,曾經耕下的文字們就像一株株的幼苗,忠實地在這裡等待我經歷各式各樣的人生之後,用更肥沃的養分哺育它們。在這段期間裡我放棄了讀到一半的有關麥加的書,因為實在還沒有實力可以駕馭它;然後讀了遠流的《一九八四》,寫了一篇參加專書閱讀競賽的心得;然後就是讀了這本《房思琪的初戀樂園》。

  為什麼我會知道這本書,我想原因大家應該也不陌生。不起訴處分之後,現在也很難對案情再有置喙;讀完書之後我上網了解了一下作者的生平,儘管她在學業上表現優異,但卻飽受精神疾病所苦,兩度休學、三度自殺未遂;本書出版不滿三個月,她便結束不到三十歲的年輕生命。由於全案的不起訴處分,這本書跟作者的人生經驗是否具有真實連結?遂成了無解的謎團。懷抱著不勝唏噓,現在就姑且來聊聊這本書。

  我認為《房思琪的初戀樂園》建立在三個基礎上:升學主義、道德與身體自主權的禁忌、被害者心理。本書的背景時序是主角房思琪與好友劉怡婷從升高中到升大學的過程,而升學至上的風氣,除了導致補習班林立,也造成書中所描述的許多女學生仰慕老師的心理,英文老師、物理老師、國文老師......各有各自狩獵女學生童貞的技巧,但追根究柢,這些如苞的女學生為何出現在這些補習班老師的面前,終歸還是因為升學主義:大批的家長把小孩送進補習班裡,成群的羊送進餓狼的嘴裡。關於道德和身體自主權的禁忌,我們可以從郭曉奇和許伊紋的經驗探討。郭曉奇的爸媽知道女兒和李國華的關係後,「妳以為妳做這種事妳以後還嫁得出去?」、「亂倫!」、「妳跑去傷害別人的家庭,我們沒有妳這種女兒!」(頁173),最後郭爸爸郭媽媽還拚了命向李師母道歉,就這樣兩家「和解」了。在這本書裡,社會把師生戀、老少戀,還有已婚男性與未婚女性的戀情,通通轉化為對女學生的道德壓力,女學生們從受騙者變成破壞別人家庭的始作俑者,道德再怎麼制裁都制裁不到老師們的身上。許伊紋嫁給嗜酒的錢一維之後,生活在暴力之下:白天被上、而晚上被打。我想許伊紋隱忍暴力的原因在於,她認為把身體自主權繳出去,是愛與婚姻的理所當然之事;直到錢一維把她的小孩給打掉了,她才醒悟過來。然而走出小說,現實中又有多少人為了維護這個家庭而忍受暴力?道德和身體自主權的禁忌,便是這本書的第二個基礎。最後則是被害者心理,我上網查了一下,原來這就是「斯德哥爾摩症候群」;在本書中提到「社會對性的禁忌太方便了,強暴一個女生,全世界都覺得是她自己的錯,連她都覺得是自己的錯。罪惡感又會把她趕回他身邊。」(頁86)這就是郭曉奇、房思琪等所有女學生忘記第一次被性侵傷痛的辦法,只要讓自己愛上老師,那麼他對她所做的一切就都是合理的。被害者心理對加害者來說很方便,不費吹灰之力就讓女學生們變成囊中之物,這也是這本書最重要的基礎。

  「我們都是學藝術的人,可是我犯了藝術最大的禁忌,那就是以謙虛來自滿」(頁211)。這是這本書對我最有共鳴的一句話,讀到這裡的時候我不禁覺得這句話彷彿在寫我(雖然我不是學藝術的),我好似常常為我表面上的虛懷若谷而自豪,在這個庸庸碌碌的社會中,再也沒有人自謙、忍讓、好像一切都可以犧牲似的。但如果是真正謙遜的人,是不會把謙遜拿來當作自滿的理由;什麼是真正的謙虛?我想應該不是為了自己失去多少而自我感到偉大,而是真正地不記掛得失、也不計較得失......這大概還有很長的路要走吧。

  讀完了《房思琪的初戀樂園》,我們可以發現這本書不是在寫單一個案,而是在寫整個社會結構,例如升學主義、對性與不倫的禁忌等等,從而也帶出一些問題,假設女學生們由於被害者心理而愛上老師,那麼老師的行為還算是「誘姦」嗎?這不但面對道德難題,並且兩情相悅不相悅,在法律上更是有天差地別。性與感情在這種畸形的關係裡維持遊走在懸崖邊的平衡,即便房思琪願意跟老師上床、逛街,做任何一切像是伴侶在做的事,但她卻為此憂鬱、無法入眠,她從一開始的崇拜老師,到被老師性侵後強迫自己愛上老師,但最後發現她付出她的順從,得到的卻不是愛情。林奕含與房思琪的關係,已然不得而知,但林奕含用她的生命促成了補教實名制的立法,也著實撼動了這淌深不見底的黑水。

  作者在後記裡寫下了她自殺的經歷:「我第二次自殺,吞了一百顆普拿疼,插鼻胃管,灌活性碳洗胃。活性碳像瀝青一樣。不能自己地排便,整個病床上都是吐物、屎尿......自尊是什麼?自尊不過是護理師把圍簾拉起來,便盆塞到底下,我可以準確無誤地拉在裡面」(頁253-254)。願世界上再也沒有房思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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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奕含 房思琪的初戀樂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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